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4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学校与国(境)外高校合作,拟组织多个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升学项目、学期交流项目及短期学习项目)。现将项目招生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项目面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项目形式
参加学期交流的学生需在项目合作院校完成项目课程对接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后,将获得项目合作院校颁发的成绩单及学习证明;
参加学位学历项目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符合项目合作院校学历学位要求,可获得项目规定学位证书;
参加短期学习项目学生需在合作海外院校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参观、见习、文化体验等各种学习模式完成项目规定课程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后,学生将获得项目合作院校颁发的学习证明。
三、学分认定
学期交流学生、学历项目学生在顺利完成项目后,可根据《上海商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学分认定办法(修订)》进行相关学分认定。
四、项目信息
各项目的简要介绍和相关费用等信息,详见附件1、2。各类项目具体资助情况详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我校2024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的宣传、发动学生报名等相关工作。学生需在各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学校OA的“学生综合服务登录”中“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从学校主页(https://www.sbs.edu.cn/)“学生综合服务登录”进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进入“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系统。
(2)根据项目要求和系统中“海外交流项目申请”栏目点击“申请”,选择相应项目,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3)上传上海商学院就读期间成绩单等项目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英语能力等级成绩单、在上商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明等)。
(4)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 一旦入选项目,不得无故退出。在项目录取后没有正当理由退出项目的,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二级学院请在各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8个工作日内完成“学院审核”流程并提交至“学校审核”节点,学院审核起止时间可在项目批次中查看。
六、联系咨询
如有关于项目背景与实施、招生事宜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国际交流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表,点击文字下载)、国际交流处曾老师,联系邮箱:gjc@sbs.edu.cn
如有关于项目课程学分认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秘书。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各类项目招生介绍】
(附件点击文字下载)
国际交流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