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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教授受聘为新一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日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布公告,聘任763名人士为第五届上海仲裁员会仲裁员。我校刘建民教授名列其中。从1998年起,刘建民教授已连续四届受聘担任仲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9月18日组建成立了上海仲裁委员会。围绕“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目标,上海仲裁委员会又先后成立金融、知识产权和国际航运仲裁院,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供专业化仲裁服务。仲裁员由国内外法律、经济领域的著名教授、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律师和在仲裁、审判、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涉及商业、房地产、金融(包括期货、保险)、质量、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海事海商、国际贸易、运输、公司、广告、电子商务、信息产业、WTO事务等法律专业领域。目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已成为一个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仲裁机构。(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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