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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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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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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经上海商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劳务费专项巡察工作小组,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对学校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劳务费管理、发放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巡查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问题,可在工作日的8:00~16:00拨打电话:67105467;联系人:高老师。
或函寄:环城东路496号上海商学院综合楼1604室,邮编:201400);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iw@sbs.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