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金融学、社会工作两个新增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时间:20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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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4年上海市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名单,我校2010年新增的金融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全部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至此,我校已有24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据悉,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不仅需要办学单位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同时上海市学位委员会还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组织专家对每个新增专业进行评审,内容涉及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利用、教学过程管理、实践教学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方面,是对新办专业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估。我校今年金融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全部获得通过,与学校领导对新办专业高度重视、职能部门严格管理、相关二级学院及该专业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我校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学位管理,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学位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