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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巡 视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视组于2018119日至20181231日对上海商学院党委进行巡视。主要任务是:对上海商学院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巡视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视期间,如需反映问题,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拨打电话:15201772546;或函寄:上海邮政499-010(邮政专用信箱)收(邮编:201499;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hxs10z@163.com;或投入设在上海商学院奉贤校区综合楼一楼大厅、徐汇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的意见箱内。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


特此公告。





市委第十巡视组(由市委巡视办代章)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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