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竞赛通知】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法律职业技能竞赛通知


  为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形成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法治素养,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加大法律职业技能基本素养训练为核心内容的第二课堂建设,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最新司法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举行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法律职业技能竞赛。 


  一、参赛对象 


  我校本科各专业在校学生。 


  二、比赛规则 


  比赛采取自选案例分析模式,各参赛选手自选案例进行分析。参赛选手应对所提交的案例分析报告拥有合法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及观点,一经发现有雷同报告或者有抄袭来源网络作品的可能,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比赛内容 


  本次案例分析大赛涉及刑法、民法两个方向,参考案例内容见附件1。参赛选手从中自愿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即可。 


  四、报告格式 


  案例分析报告由两部分组成:封面(见附件2) +正文。案例分析报告标题及正文格式要求: 


  1.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黑体,四号; 


  2.—、二级标题与内容之间空一行,三级标题与内容之间不空行; 


  3.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2磅;英文或数字采用 Times New Roman; 


  4.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无其他前后缩进;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5行; 


  5.注释格式见附件3,无需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 


  6.报告请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标题、摘要无需翻译成英文; 


  7.报告篇幅:要求报告篇幅在5000字到8000字之间; 


  8.分析报告知网查重率应控制在30%以下。 


  五、报告提交 


  1.2019520日前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chenziyan_1213@163.com; 


  2.接收要求:分析报告文档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案例名称。 


  3.联系人: 


  学生:陈梓彦,15821833740 


  老师:林沈节,linsj@sbs.edu.cn 


    


  教务处 


  文法学院 


      


    


  附件1:法律职业技能大赛比赛案例 


  一、民法: 


  1.臧树林诉连成贤排除妨害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 


  2.XI等与唐X 2法定继承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09467号民事判决书) 


  3.大连长策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葛桂芝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终723号民事判决书) 


  4.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李琛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6民初2519 号民事判决书) 


  5.韩付坤、李沧区多美好批发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 


  二、刑法: 


  1.于欢故意伤害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刑终15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邵太平交通肇事案,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2014)衢开刑初字第312号刑事判决书 


  3.陈锦国故意杀人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刑三终字第217号刑事裁定书 


  4.于某水盗窃案,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 


  5.王艳峰抢劫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0105刑初1366号刑事判决书 


     


    


   附件2 


    


  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法律职业技能大赛答题纸封面 





























姓名 



  



学 号 



  



学院 



  



性别 



  



专业 



  



年级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件3:注释体例 


   ()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哈耶克书,第48页。 


   ()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13日。 


  6.古籍类 


  《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