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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商学院校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沪教委201728号)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商学院校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宗旨

  以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盈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教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主任,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团委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含高等技术学院)共同完成。 

四、参赛对象

  各学院(含高等技术学院)组织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即2012年后毕业的学生),允许跨专业、跨系、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参赛项目要求

  根据“互联网+”市赛和国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参赛项目作如下要求:  

       1.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赛程安排

  1.宣传阶段  

  运用校园网、显示屏、微信、海报、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互联网+”大赛意义,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2.报名方式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201751-61日。团队组建允许跨班级、跨专业、跨系、跨校。 

  3.报名要求  

  1)每个班级至少申报1个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班级为统计数据。  

  2)作为今后推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市级和国家项目的重要条件。 

  4 .校级决赛  

  校级决赛分为项目计划书评审和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两个阶段,评审时间:2017615日前。 

  1)项目计划书评审。由校外专家组建的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各参赛项目进行计划书评审,根据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情况,遴选参赛项目进行项目展示及答辩。 

  2)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参赛团队进行参赛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PPT 介绍与展示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5.市赛、国赛  

  根据市赛参赛推荐名额要求,从校级决赛获奖项目中再次遴选参赛项目参加市级复赛,经市级复赛评审选拔后的参赛项目再参加国赛。参加市级复赛的团队,选派参加上海市暑期训练营(2017717日至721日)。 

  6. 市赛、国赛前期准备: 

  1)学校对代表学校参加市赛和国赛的项目团队,安排专家组校内进行指导培训。 

  2)参赛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市赛参赛项目要求,再次修改完善参赛项目(含商业计划书、PPTVCR视频等)。 

  3)项目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需利用假期加强辅导项目团队的指导。 

  4)组织参加市复赛。 市复赛时间  2017722日至723日。 

七、经费保障

  学生经费可从2017年二级学院经费双创经费中支付,其它费用从专项经费支出。 

八、奖项设置

  1. 奖项根据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经费。 

  2.各组织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九、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付长江  办公电话:67101683  邮箱: fu-chang-jiang@126.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505室。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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