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2013-2014年度上海商学院文明示范岗评选的通知
为了有效推动我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积极性,提升师生员工的思想品德、文化修养、文明素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按照“项目推进、品牌培育、典型引领”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商学院文明项目评比办法》,拟对2013-2014年度文明示范岗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服务师生的职能(教辅)部门、群团组织和教学单位下属办公室等,且暂不设专项评奖的工作岗位,岗位人数不超过2人。
二、评选条件
1.岗位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服务规范,落实“首问责任”、“挂牌上岗”等制度表现突出。服务规范需要张贴在明处,服务人员工作时间需要在胸前或桌上显示有本人信息的标牌。
2.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师生反映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岗位技能过硬,综合业绩突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零投诉。
3.勇于开拓创新,职业道德良好,立足本职,岗位奉献,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师生公认。
4.迎评促建表现突出。对迎评促建有正确的认识,在迎评促建工作中有实际的表现。有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促迎评促建工作的具体事例。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数量
每个职能(教辅)部门、每个二级学院可申报1项。
2.申报材料
(1)《上海商学院文明示范岗项目申报表》;
(2)附申报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制度规范、业绩表现、师生反映、迎评创建事迹等,500字左右。
(3)申报项目图片、照片1-3张,并配有简要说明。
申报截止时间:10月10日。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总支、各部门推荐。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经班子或部(处)务会讨论。10月10日前。
2.项目负责人或党总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用5分钟时间,利用PPT介绍情况。校文明委投票提名。10月11-17日。
3.全校师生网上投票确定。10月18-31日。
4.公示。11月1-7日。
5.呈报校党委会审批。11月8-14日。
四、评比表彰
1.学校对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
2.获奖项目择优结集出版进行宣传推广。
上海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