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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举办2014高校消费维权论坛

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之际,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法制处、徐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联合举办了2014高校消费维权论坛。314日下午论坛在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1501会议室举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法制处处长包鸿飞;徐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卞俊、夏青;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刘浩;商学院文法学院院长刘建民及师生代表出席了论坛。来自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代表也应邀出席论坛。

刘建民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在消费者维权保护方面作出的成绩,以及历年与市消保委进行的调研合作情况,希望在日后工作中继续得到商务委、消保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并预祝本次论坛举办得圆满成功。随后在与会嘉宾的共同启动下,“上海商学院消费维权网”正式上线。

包鸿飞处长在讲话中对我院推动消费维权网的上线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希望能够通过高校开展更多的消费维权活动来推动“新消法”的进一步充实和修订,为“新消法”作出更多贡献。

卞俊在讲话中赞扬了商学院文法学院的能力和责任心,对学院能够搭建这样的平台和助力消保委工作表示感谢,并通过年度维权口号“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向与会人员介绍消法的新亮点。

随后论坛进入专题研讨和自由讨论阶段,与会代表分别就新消法举证责任倒置、消法的调整范围、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后悔权以及公众参与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会的师生也分别就“新消法”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由消保委进行了答疑解惑。

最后刘建民院长在总结发言时表示,将学生社会实践与法学专业建设相结合,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形式,更有利于探索高校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希望师生以论坛为起点,以“新消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积极探索,将“新消法”贯彻落实得更好。

 

 

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网报道 

http://www.ssqgx.com/news_view.aspx?ID=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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